【四分家】识体四分之说为被视为唯识正义。此外尚有‘安难陈护,一二三四’之说。十大论师的安慧仅立自证分,称为一分家;难陀立见、相二分,称为二分家;陈那立见、相、自证三分,称为三分家;护法立见、相、自证、证自证四分,称为四分家。另就四分熏习种子而论,七转识于熏习第八识的种子时,见分熏能缘种子,称为见分熏;相分熏所缘种子,称为相分熏,二者总称为能熏。自体分熏其种子,称为自体熏、体能熏;证自证分则无能熏之势用。见《成唯识论》卷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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