厘,理也。一山曰:“不治事也。”
忠曰:“在侍者寮,不理侍者职,曰不厘务侍者。”
《大慧年谱》云:“师三十七岁。四月抵天宁,圆悟令居择木堂,作不厘务侍者,每日同士大夫入室。”
《物初剩语·西巖禅师行状》云:“师名了惠,时主雪窦席者,佛鑒无準范也。师造席下,自陈来历。范呵曰:‘熟歇去!’已而令充不厘务侍者,语之曰:‘觑不透处,只在鼻尖头;道不着时,不离口唇皮上。’”
《枯崖漫录》云:“铁鞭韶禅师见密庵,六年为不厘务侍者。”
〈虚堂愚和尚行状〉云:“运庵师祖赴道场,携师过霅上,剃染为不厘务侍者。”
忠曰:“不厘务语,本在外书。”
《宋史?礼志》云:“元丰八年二月诏:诸三省御史台寺监长贰、开封府推判官、六参职事官赤县丞以上,寄禄升朝官。在京厘务者望参,不厘务者朔参。”
《春明退朝录》云:“本朝视朝之制,文德殿日外朝。凡不厘务朝臣日赴,是谓常朝。”详〈垂说类·五参上堂〉
《事物纪原?知县》云:“《宋朝会要》曰:‘建隆四年六月诏:河朔右地,魏为大名,分治剧邑,当用能吏,思慎厘于县务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