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说曰:“住持有事,或修临时祈祷,则放免晚参,此谓放参。即鸣钟三下,此谓放参钟。”又见〈坐参〉及〈垂说类·晚参〉处。
《禅苑清规·首座坐堂》云:“大众入堂,依单位相向而坐,堂司行者先稟堂头,挂放参牌,然后堂前上帘,行者于首座前问讯,低声云:‘和尚放参。’复于圣僧前躬身正立,喝放参,然后打放参钟。展单下帐罢,归寮问讯,吃汤随意。”
《僧宝传·慈明圆禅师传》云:“公冬日榜僧堂,作此字‘ 才’其下注云:‘若人识得,不离四威仪中。’有首座者见之,谓曰:‘和尚今日放参。’”
《白氏文集·昭国閑居诗》云:“时暑放朝参。”
忠曰:“可知放参之目,本在官制。”
又有晚食名放参者,见〈饮啖类·放参饭〉处。
忠曰:“此方禅林,晡时念经,为读诵放参,失义,当曰念经或诵晚课。盖放参钟后诵经,故转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