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譬喻)台宗所谈,莲华三喻之一。以华譬权法,以莲譬实法。如华开则莲现,开权法则实法必现。以喻于法华之迹门,开三乘之权法,显一乘之实法。于本门之法华以迹显本,亦同之。是曰开权显实(迹门),开迹显本(本门)。玄义七下曰:“华开故莲现,而须华养莲,譬权中有实而不能知。今开权显实,意须于权。” 又曰:“华开莲现,譬开迹显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