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相分,相就是相状、形相,即外境反映到心识上的影像; 二、见分,见是见照,由见分去见照它、认识它; 三、自证分,这时由心识的自体来证知“见分”的见照有无错误,这种证知的功能叫“自证分”; 四、证自证分,自证分证验之后,再度证知其结果有无缪误,这种再度证知的作用叫“证自证分”。 四分者,四个部分之义。虽说是四分,事实上仍是一体,自证分和证自证分是识的自体,相分、见分是识的功用。